日前,《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正式举办,《规划》围绕2030年实现“绿色智慧出行新海南”的总目标,提出了2020年、2025年、2030年三个阶段性目标,并计划于2030年起全省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据悉,该《规划》评估了清洁能源汽车各类车型替代燃油汽车的技术成熟度,将新能源汽车的主要推广路线界定在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此外,结合海南省天然气资源禀赋和极端天气应急等实际情况,将天然气汽车作为重要过渡车型纳入应用范畴。
总体来说,该《规划》按照“公共服务领域先行、社会运营领域引领、私人使用领域引导”的推广思路,分步骤、分领域稳步推进海南省车辆清洁能源化工作。具体规划如下:
1.公共服务领域的公务车、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等领域自规划发布之日起,新增和更换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社会运营领域的轻型物流车(含邮政及城市物流配送)、分时租赁车自规划发布之日起,新增和更换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城市环卫、旅游客运、城乡班线等领域根据目前的车辆清洁能源化比例及相关车型技术成熟度等情况,合理制定了更新比例,上述领域车辆在2025年前后全面实现清洁能源化。
3.私人使用领域通过实施严格的小客车总量调控,约束和引导并举,推进增量和存量汽车双向清洁能源化,到2030年全岛私人领域新增和更换新能源汽车占比100%。
海南省政府表示,目前海南正积极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各类型电动汽车的基本需求。截至2018年底,海南已累计建成充电桩4602个,新能源汽车总体车桩比例接近4.5:1,其中公共桩3502个,公共车桩比例远超国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中提出的10:1的公共充电桩发展目标。到2020年,省内充电基础设施总体车桩比例小于3:1。